改善执法环境 树立执法权威
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国土资源执法工作
----**市国土资源局
土地作为三大生产要素之一,一直与人民的生产生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。自我国对土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来,土地问题一直备受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,对土地管理起着推进和保障作用。但从执法监察工作实践来看,其保障和推进作用远远没有发挥,一些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于不顾、违法占地、违规用地等现象仍屡禁不止,究其原因,一个主要方面就是国土资源执法环境不善、执法权威还未真正树立,法律武器没有充分运用,违法者的根本利益未能触动,这既有社会大环境的原因,更有执法者本身的因素。现就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工作本身,谈谈如何竖立改善国土资源执法环境,树立国土资源执法权威,做好新形势下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。
一、改善国土资源执法环境、树立国土资源执法权威是新时期法制工作的必然要求
执法权威表现在执法机关的威严和执法者的威信,一旦权威丧失,也就意味着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的虚设和空设。而国土资源执法权威的建立也是如此,它必须以依法行政、规范执法为前提,以迅速、及时、准确、有效为保证,以土地管理良好秩序的确立为目的,不是盲目执法、随意执法、越权执法、片面执法,否则就会陷入执法的盲区。
中央领导早就提出,必须制定和执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法规。围绕这一要求,在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,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相关刑事、民事、纪律处分等法律规定中,都有了很具体的体现。在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,又进一步提出“对土地违法违纪行为必须追究法律责任”的要求。按照“有法可依、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”的社会主义法律总要求,在有法可依这个层面已解决的情况下,关键是如何依法、执法的问题。
综合我市多年来的国土资源执法实际,呈现出以下特点:一是执法受各方面环境制约较多,片面地执行了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功能,处于辅助、应付状态。二是从执法的案件来源来看,主要来源于各级交办和群众举报强烈两个方面,主动出击、主动查纠较少。三是从执法的内容来看,存在处罚个人多处罚单位少、作出处罚多实际执行少、罚款补办多拆除没收少、查处事多查处人少等情况。四是执法手段偏软,司法部门对国土资源执法工作支持不够、配合不到位,客观上放纵了违法行为的发生。目前,我市土地执法的形势十分严峻,虽然近年来连年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,也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,但土地违法行为仍然不断发生。这已严重破坏了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,影响了管理部门的威信,也诱发了大量社会问题。因此,如何有效的处理和纠正土地违法行为,改善国土资源执法环境,树立国土资源执法权威,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。
二、改善国土资源执法环境、竖立国土资源执法权威的条件已经成熟
1、国家对土地管理的重视前所未有。自2003年以来,党中央、国务院加强了对土地管理的领导,先后采取了一系列重大决策,从树立科学发展观出发,将土地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,通过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,严查土地违法行为,加大对责任人的处理和通报力度,有力地规范了国土资源管理秩序,进一步确立了土地管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,为改善国土资源执法环境、竖立国土资源执法权威奠定了社会基础。
2、各级领导的认识大大提高。通过这两年的各项治理整顿,应该说最大的收获就在于,各级领导开始知道土地管理、懂得土地管理、重视土地管理、主动参与土地管理,已将土地管理作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,为竖立国土资源执法权威奠定了思想基础。
3、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。随着土地问题越来越被人民所重视,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明显增强,主动举报反映违法用地的现象明显增多,这在近年的国土资源信访总量中得到了体现。尽管不排除含有一定的个人因素,但从核查的情况看,许多问题是事实的。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土地管理的意识,为改善国土资源执法环境奠定了群众基础。
4、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来临。去年,国务院、省政府相继下发了关于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,对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和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,并强调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能,切实加大执法监察力度,切实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。这一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的全新改革,消除了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,更有利于国土资源部门按照法律精神,独立地行使执法监察权,为改善国土资源执法环境、竖立国土资源执法权威奠定了队伍基础。
5、国土资源机构和人员的素质已初步具备。一方面,通过前一轮机构改革,执法人员的来源都经过了严格的考试和考核,本身素质已经具备,另一方面,市国土资源局通过多种形式,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,且经过一段时间的执法实践,已初步适应了新时期执法监察工作的需要,为加强国土资源执法奠定了人员基础。
三、主要措施和手段
1、加强法制宣传,提高全社会的法制观念。宣传教育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,但对执法工作显得尤为重要。执法过程本身就是宣传法律的过程,要使执法活动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,首先必须提高管理相对人的法律素质。这就需要我们通过多种途径,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,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。只有这样,才能确保国土资源执法工作得到全社会的认同和配合,也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。
2、构筑上下一体的网络体系,提高执法者的综合素质。一是结合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,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执法队伍建设,组建乡镇国土资源所(站),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监察网络,做到执法人员到位、责能到位、装备到位,对原有的执法队伍该调整的要调整,该充实的要充实。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和培训,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,确保全体执法人员具备系统扎实的业务素质、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、秉公办事的执法理念、规范有序的执法行为,构筑完善有序的执法体系,形成迅速及时的执法作风。
3、明确职责,加强考核监督。一是要明确市、乡两级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的职责,确保职责到位、到人,执法权力归位。二是完善制度,建立执法责任制、责任追究制、重大案件备案上报制、集体会审制、案件移送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,以制度来规范人和事。三是逐级进行考核,对履行职责情况、执法实际效果等全方位考核,既要对工作特出的进行奖励,又要对工作失误、不到位的,从行政、经济、纪律角度追究相关责任。
4、抓好预防,整体联动。一是进一步贯彻“预防为主、防查结合”的方针,继续深化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,建立一套简便有效的考核体系,辅之于一套必要的现代方法和手段,形成一套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,确保巡查时间到位、区域到位、责任到位,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,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。二是要搞好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和联系,争取纪检监察、公安、法院、检察等部门的提前介入功能,发挥建设、规划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效应,利用财政、审计等部门的监管作用,有效地丰富和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功能,共同改善国土资源执法环境、维护国土资源执法权威。
5、规范自身行为,严格依法办事。管理者本身的管理方式和水平,也对执法工作起着极大的作用。如因管理者本身的工作疏忽和失误,而造成违法事件的发生,将大大削弱执法的权威和威信。因此,我们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,按照《行政许可法》的要求,正确履行法定责职,规范自身各项管理行为,严格依法行政,坚决防止因本部门工作不当而造成执法上的被动局面,以共同改善国土资源执法环境、维护国土资源执法权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