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 网站首页 | 范文大全 | 论文大全 | 考试频道 | 文章中心 | 教程频道 | 下载中心 | 图片中心 | 网友留言 | 落伍论坛 | 
您现在的位置: 落伍文章站 >> 考试频道 >> 公务员考试 >> 试题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
专家:公务员法应规定公务员财产申报制            【字体:
Google
本站文章全部免费,我们将更好的为大家服务----将免费进行到底!!!
专家:公务员法应规定公务员财产申报制
作者:佚名    试题来源:不详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5-10-29
 正在审议中的《公务员法》(草案)日前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。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北大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表示,作为一个很重要的反腐败举措,《公务员法》(草案)应规定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,以利于实现该法促进廉政的立法目的。  

  现行《公务员法》(草案)第一条确立了 《公务员法》的立法目的:“规范公务员的管理,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,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,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,促进勤政廉政,提高工作效能。”  

  姜明安说,目前,《公务员法》(草案)的设计尚有欠缺和不足,并不能充分保障其立法目的的实现。为促进廉政,《公务员法》(草案)应规定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。“因为在我国,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一直没有建立起来。”  

  几年前中央曾发文要求实行收入申报制度,申报的主要内容是工资、奖金、礼金等。姜明安对此一针见血地指出,这种收入申报没有多大意义:工资、奖金就是不申报,人们也知道;正常人情送礼则没有几个钱。“至于非正常送礼的贿赂,收礼人不会申报,要申报他当时就不会收!”  

  “而财产申报制则不一样,任职前,官员要向相应机关申报其个人和家庭的所有财产;任职中,官员要随时申报个人和家庭增加的财产;离职时,官员要接受审计,说明其所有现有财产的来源。”  

  姜明安认为,在这种制度下,公务员的腐败问题就比较容易被发现,同时,对意欲腐败的公务员也会有一种威慑作用,使之不敢任意腐败。 

试题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
  • 上一个试题:

  • 下一个试题:
  •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试题
  • 公务员招考能否排斥孕妇

  • 国家信访局机关2005年度考试…

  • 公务员报考全接触

  • 公务员考试的涵义及特征

  • 北京华图专家--分析公务员考…

  • 新公务员须下基层锻炼一年 考…

  • 广东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…

  • 公务员招录新动向:具基层工…

  • 公务员培训贯穿整个职业生涯

  • 公务员的保险制度

  •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